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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评委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顺序号1的考生在下二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在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如 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如教法技能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学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如教育学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心理 学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如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则将重新组织面试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后果自负。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 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1:2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向招聘工作主管机关 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0874―333015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952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0874―3312650
原标题: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公告
曲靖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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