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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 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 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 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科,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面试。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特殊岗位及紧 缺急需专业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 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且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面试人员或无人递补的不得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情况由曲靖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纪检
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评委的组成
面试评委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评委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8日。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二小学。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评委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评委、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评委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评委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 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 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评委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评委。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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