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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对符合申报条件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将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昭通市2016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现场确认的相关县区教育局组织。

昭通市2016年春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评时间为:2016年6月18-19日。

符合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必需执本人身份证、所申报学科的高中(中专)阶段现行教材、复写纸2张(撰写教案时使用)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3:00到昭通市教育人事科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因为《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执行期已满,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暂不收费,以后的收费标准根据新文件规定办理。

五、咨询电话

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 0870—2233818;

昭通学院教务处: 0870—2152924;

昭阳区教育局人事科: 0870—2128213;

鲁甸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8121594;

巧家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7125706;

盐津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0870—6636218;

大关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5621204;

永善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4122517;

绥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7624245;

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3120050;

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5120485;

威信县教育局师训股: 0870—6122392;

水富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0—8637209。

特此公告

原标题:昭通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号)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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