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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2)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

(3)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4)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

(5)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师范院校非教育专业申请者(必须有相对应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近2年内的有效)。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另一类是指:已经取得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在重新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人员)。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等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

(2)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3)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4)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测试方式:情景模拟讲课,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测试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8:00。

3.测试地点:富宁县职中。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抽取试题时间:2016年10月30日下午。

5.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6.收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申请人员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7:30在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中点名,8:00准时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10月31日)晚上不喝酒,11月1日早上不吃任何东西。代收体检费每人50元。

四、注意事项

(一)富宁县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 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员必须在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6年10月31日18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

(四)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及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见申报程序第3条,请备齐材料后再来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六)请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联系电话:0876-6125007

原标题:富宁县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公告

富宁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