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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8.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 生又不能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实行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报名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 天向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 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合格成 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1.面试由师宗县教育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6年7月18日前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方案。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师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告。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师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 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 申请,由师宗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 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六)公示和录(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考初中选岗岗位、小学选岗岗位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师宗县教育局组织选岗。选岗地点、选岗时 间另行通知。选岗按岗位层次、学科,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六(三)2中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 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选岗结束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 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 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 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 (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由师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575716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第五纪工委:0874-575922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
师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4-575380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8967947
原标题: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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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师宗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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