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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罗平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岗位层次 及学科,具体任教学校待录用前选定岗位后确定。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 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 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电子注册 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 采集照片。

2.未就业(含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 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采集照片。

3.出具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2016年7月4日之前。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因个人原因缺考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退费。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 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5日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于2016年5月23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1)笔试时间:2016年 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于2016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6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30日下午17∶00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8月1日在罗平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告,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政策性加分

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 发〔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7月13日前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县教育、人社部 门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审后办理加分手 续,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加分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分类型、分值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 8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罗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 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 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 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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