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四)考试程序
1.试题产生。9月25日上午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试讲和笔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封闭命题,密封后由监督组专人保管。试题按报考岗位分为A、B二卷,考试当天在监督组监督下,各组由所涉岗位推荐考生代表抽取其中一套考卷作为本次考试的试题。
2.考试顺序
(1)试讲考试组:考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抽号,确定参加试讲的顺序,参加试讲的应聘者凭身份证、试讲通知书、抽签号参加试讲。
(2)笔试考试组: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凭身份证、笔试通知书按座位号参加笔试,自备钢笔或碳素笔。
3.计分方法。专业技能考试分值为100分。
(1)试讲考试:采用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为应聘者考试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所得分为本次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笔试考试:笔试试卷的阅卷由封闭的专家对密封试卷进行批阅,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登分,所得分数为本次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当天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布。
5.公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 考核的人选。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技能考 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 天内可以书面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时必须由市教育局、临沧卫校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 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 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 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 额递补。
6.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工作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以书面方式向临沧卫生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临沧卫生学校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 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考生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处理。 进入考场除携带身份证、考试通知书、抽签顺序号、钢笔或碳素笔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按照 公务员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原标题:临沧卫生学校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相关事宜公告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2015年9月8日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