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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和聘用
1、公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相应 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临沧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考试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 绩(综合成绩=专业技能面试×60%+说课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 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考试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组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综合性医院,临沧市委党校负责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临沧市委 党校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临沧市委党校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临沧市委党校派员负责全程参与监 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 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 缺以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 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 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核。
2、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举报电话:0883-2127579 (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原标题:临沧市委党校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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