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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30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的,将重新组织面试。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5月22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市委党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委党校 0874―311782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74―3128969
原标题:曲靖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委员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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