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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卷和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选聘组安排相关学科骨干教师阅卷和核分。8月11日下午16:00前农校校园公示栏公布成绩或电话通知考生。 同时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如有疑问的当天 可到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查询。
(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1.资格复审
由选聘组严格按照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应聘专业面试或技能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1)复审时间:8月11日下午16:00—17:00
(2)复审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
2.面试(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
(1)组建面试评委: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评委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时间:8月12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
(4)面试顺序:面试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抽号,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抽签号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由公开选聘组准备报考学科相应课题,应聘者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独立完成备课,说课稿提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复印6份,交给评委5份,说课时间10至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专业技能考试(报考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的教师参加)
(1)组建专业技能考试评委: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评委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8月12日上午8:00开始
(3)专业技能考试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
(4)考试顺序:考试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抽号,确定参加测试的顺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能考试通知、抽签号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5)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专业技能考试由选聘学校组织,满分100 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分为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问答,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选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对岗位认知能 力,报考动机及从事中职教育的想法;第二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时间60分钟,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内容为根据所选聘专业进行有关项目的技能考 核。汽修教师岗位考汽车维修实际操作,校医岗位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现 场公布。
4.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统计应聘者的两项考评综合成绩并在校园公示栏公布。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分为笔试及面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项,两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
(五)确定拟聘人选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的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必须为60分以上。如果综合成绩一样,以专业技能考试分数高者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体检时间:8月13日上午。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学校于8月14日至8月20日将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正式确定为选聘人员。
(八)聘用
学校于8月24日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备案。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在职人员)的聘用:本市内在职教师(在职人员)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聘用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 表》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等提取手续,原任职学校、县(区)教育、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临沧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 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学校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聘用:聘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选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83-2168572 (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罗老师)
0883-2168565 (临沧市农业学校教务科吴老师)
监督电话:0883-2162001 (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市农业学校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及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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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学校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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