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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开发区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学能力,全面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全州“设施一流,师资 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幼儿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公开竞聘园长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 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州幼师教育系统公开竞聘开发区幼儿园园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二、竞聘岗位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园长1名(副科级事业管理岗)。

三、竞聘范围

迪庆州教育系统在职在编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组织纪律观念、有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2、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正确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遵循教育规律;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教研水平。

(二)资格条件

1、竞聘者须为在职在编人员,年龄:女性在1975年6月1日—1985年6月1日出生的,男性在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历:大学本科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一级以上(含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竞聘者应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担任过园长、副园长二年以上者或5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

3、竞聘者应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

4、竞聘者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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