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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课内容:由学校确定说课内容(高一年级课程),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说课(含面试)时间15分钟以内,由评委以学校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以说课(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通过说课(面试),若应聘者均未达到学校要求,该岗位可空缺。

说课(面试)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12:30—17:30;

说课(面试)地点:待定。

(四)成绩公布

说课(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应聘者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说课(面试)成绩公布后,学校以说课(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并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双方以诚信为原则,自觉履行协议。

(六)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1、2015年7月中旬,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到学校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必须附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研究生必须提供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等原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可空缺。

2、资格复审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空缺。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该岗位可空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市第一中学201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云南临沧市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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