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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网上报名步骤详见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其他申请人到设在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现场确认点详细名称、具体地址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确认时间

(1)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3日—5月2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各普通高校现场确认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

注:请各位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含本人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对申请人学历材料相关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④经昆明市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注: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上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本人相片,且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结论。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思想品德鉴定(附件2)中第8栏(有无犯罪纪录)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可在表上相应位置直接加盖公章证明,也可单独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

⑦本人户籍证明(户口在昆明的提供)或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不在昆明但工作单位在昆明的提供、且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盖章鉴定);

⑧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办证用),照片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②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补充提交云南省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或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师范类申请人,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1份)。

注:已报名参加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13-26日登陆原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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