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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宣威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需选岗的岗位,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岗位层次、 学科,具体任教岗位、学科待录(聘)用前选定岗位后确定。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 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 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201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如在现场报名时无法取得,必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其相应岗位的所需材料。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 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3.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需求一致。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专科及以下学历还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登记证》(有过就业经历 的考生提交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 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交省(市、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就(过)业保 证书、3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出具《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之前(2016年7月3日前)。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而通过报名的,一律不予退费。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 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宣威市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 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 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完全失去土地、且未就业的 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于2016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6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9日至30日向宣威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政策性加分

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 〔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本人须在7月14日前到宣威市教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由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填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加分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 示。加分类型、分值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8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宣威市教育局。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 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 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 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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