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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办园质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永德县委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办发〔2012〕13号)、《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发〔2015〕101号)精神,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 2名保育员及2名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专任教师2名、保育员2名。

三、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 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 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5. 身心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年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

7.岗位要求

(1)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有3年及以上教龄。

(3)持有教师资格证。

(4)专任教师: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5)保育员: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小学教育(含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6)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7)幼儿园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整个选聘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说 课)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20%、技能测试40%的方法计 算。保育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60%的方法计算。笔 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 (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

(一)发布公告:2015年9月17日——21日,在永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在各乡(镇)街道醒目的地方粘贴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9月22—23日,上午8:00—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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