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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3)笔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文写作、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近1年国际国内时事政治、现代教育技术知识、职业教育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面试考核内容:选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面试按选调岗位分类,采取提问、说课、讲课或专业实践等形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参与监督。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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